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8-04
内容简介:耒阳市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毁林团伙刑事案件
7月17日,耒阳市森林公安局在余庆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大力协助下,将正在余庆办事处栗树村砍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湖、李某成、梁某寒抓获。
李某湖(小水镇泉水村22组人)、李某成(小水镇泉水村14组人)、梁某寒(余庆办事处南岭居委会2组人)等三人所砍伐的树林归栗树村集体所有。7月14日,在没有经过余庆办事处栗树村同意,李某湖三人私自从该村村民李运宝手中买下红星皂国外松青山一块,双方口头约定价格为1000元每车,装好车后付款。李某湖、李某成、梁某寒等三人在未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用油锯将山的树木先后锯倒砍伐。7月21日,森林公安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宝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成、李某湖、梁某寒等三人,被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在耒阳市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森林公安局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绿色森林资源是我们的共同财富,每一位公民都有责任去保护和爱护她,任何乱砍滥发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得到法律的有效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