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3-07
内容简介:关于开展市、乡、村联动义务植树活动的紧急通知
耒阳市绿化委员会文件
耒绿字[2017] 3号
市直机关、各乡镇(办事处):
按照衡阳市《关于开展"四级联动"义务植树活动的紧急通知》(衡市林函字[2017]17号)通知精神,为迅速掀起干部带头、群众参与的义务植树热潮,加快推进"森林耒阳"建设,号召广大青少年积极开展以"认领一棵树,与它共成长"等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活动,全市各级干部和各地群众积极参与造林绿化。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乡、村联动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植树规模
市、乡、村要同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义务植树。各地要优先选择在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城镇出入口等重点地段以及空气污染、水污染和紫色页岩等生态脆弱地区,集中连片建设义务植树基地。其中市本级义务植树基地面积不低于100亩,各乡镇(办事处)义务植树基地面积不低于20亩,各村要开展以"村庄绿化"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活动。
二、活动时间
全市2017年义务植树活动须在3月12日前完成。
三、质量要求
市直机关、各乡镇(办事处)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质量。要按照适地适树、生态优先原则,科学配置造林树种,合理搭配针叶树与阔叶树、常绿树与落叶树、绿叶树与彩叶树。要酌情提高苗木规格,同时全面优化整地、施肥和抚育管护等营造林技术措施,确保义务植树基地的可复制性、可持续性和示范效果,促进全市森林生态功能优化。
四、工作要求
1、市直机关、各乡镇(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本次"联动"义务植树活动,市政府将把各地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相关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2、各乡镇林业站要主动当好地方党委、政府参谋,协助乡镇(办事处)领导切实抓好义务植树活动。
3、市林业部门要组织精干技术力量,加强对义务植树活动的技术服务和指导,确保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质量和成效。
4、市林业部门要加强对义植树活动的调度和督查,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及衡阳市林业局。
报:衡阳市林业局
送:市委 市人大 市政府 市政协
发:市直相关单位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耒阳市绿化委员会 2017年3月 6日印发